各投标人:
针对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难,招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与批改,招标文件如有与本澄清(批改)不一致,以本澄清(批改)文件为准:
一、原第一篇中投标约请书第三条第1点:具备经年检合格有效工商交易牌照且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批改为:具备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工商交易牌照。取缔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前提。
二、原第一篇中投标约请书第八条第2点:投标人需提交注册在福建省行政区领域内的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交易牌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元公章)。批改为:投标人需提交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交易牌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元公章)。取缔注册在福建省行政区域领域内。
三、原第二篇第一节第9条:1、具备经年检合格有效工商交易牌照且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批改为:具备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工商交易牌照。取缔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前提。
本澄清(批改)通知函为招标文件的组成之一,同招标文件拥有一致效力。如与招标文件内容有抵触以本澄清(批改)通知函为准。投标人应自行下载,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已通达,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原投标人得意。
招标人:CC国际有限公司尤溪房地产分公司
2019年11月28日